永續供應鏈

永續供應鏈

漢特威科技相信良好的供應鏈管理基礎來自於與供應商之間的緊密合作關係,彼此共擔風險、共用利益關係。漢特威科技以《RBA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為基礎,同時參照《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以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負責任商業行為之盡職調查指南》制定了《漢特威科技供應商ESG守則》,要求供應商共同遵循,承諾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維護基本人權,推動環境永續發展,遵循相關法令規範。如供應商未能妥善實踐以下事項,漢特威有權依據相關合約要求,要求供應商進行改善或終止合約。

為確保供應商恪守環境與社會相關規範,漢特威要求全部原物料廠商簽署《長期採購總合約書》,並履行合約中要求供應商及其上游供應商承諾清廉承諾書、善盡環境保護、尊重勞動人權,禁止使用衝突礦物,以及願意披露和提供證據以對礦物來源和生產過程的調查。

2025年未有供應商因聘用童工或強迫性勞動而導致中止合作關係。

責任礦產管理

本公司承諾負責任的採購,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所發佈之《OECD受衝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礦物的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下稱《OECD盡職調查指南》 )的盡職調查框架建立管理程序,要求供應商確保產品所使用到的黃金 (Au)、鉭(Ta)、鎢 (W)、錫(Sn)或鈷 (Co)不來自直接或間接資助或使武裝團體受益,或透過強迫勞動或侵犯人權方式的生產。

本公司透過每年的供應商大會宣導《OECD盡職調查指南》,鼓勵供應商使用有通過責任礦產倡議組織(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 RMI)的責任礦產確保計畫(Responsible Minerals Assurance Process, RMAP)認證的冶煉廠或精煉廠,或其他符合《OECD盡職調查指南》 的認證。

本公司亦要求供應商簽署《不使用衝突礦產承諾書》並每年提交CMRT及EMRT,將所收集到的冶煉廠及精煉廠清單比對RMI的合格冶煉廠及精煉廠清單。若發現供應商有使用非合格冶煉廠或精煉廠之情況,將依照《OECD盡職調查指南》 要求供應商確認改善並追蹤,以確保本公司供應鏈持續維護道德和人權的永續發展。